2022-12-26
一、全国棉花播种面积3000.3千公顷(4500.4万亩),比2021年减少27.9千公顷(41.8万亩),下降0.9%。
二、全国棉花单位面积产量1992.2公斤/公顷(132.8公斤/亩),比2021年增加99.6公斤/公顷(6.6公斤/亩),增长5.3%。
三、全国棉花总产量597.7万吨,比2021年增加24.6万吨,增长4.3%。
国家统计局
2022年12月26日
2022年全国及各省(区、市)棉花生产情况
地区 |
播种面积 (千公顷) |
单位面积产量 (公斤/公顷) |
总产量 (万吨) |
全国总计 |
3000.3 |
1992.2 |
597.7 |
北 京 |
|
|
|
天 津 |
2.5 |
1301.9 |
0.3 |
河 北 |
116.1 |
1196.9 |
13.9 |
山 西 |
|
|
|
内 蒙 古 |
|
|
|
辽 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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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 林 |
|
|
|
黑 龙 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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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 海 |
|
|
|
江 苏 |
4.2 |
1396.2 |
0.6 |
浙 江 |
3.4 |
1387.9 |
0.5 |
安 徽 |
30.3 |
844.5 |
2.6 |
福 建 |
|
|
|
江 西 |
19.7 |
1101.5 |
2.2 |
山 东 |
113.3 |
1277.8 |
14.5 |
河 南 |
10.9 |
1252.8 |
1.4 |
湖 北 |
115.8 |
892.4 |
10.3 |
湖 南 |
64.6 |
1273.7 |
8.2 |
广 东 |
|
|
|
广 西 |
1.0 |
1025.6 |
0.1 |
海 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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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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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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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 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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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 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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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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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 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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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 肃 |
20.3 |
1962.2 |
4.0 |
青 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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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 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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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 疆 |
2496.9 |
2158.9 |
539.1 |
注: 1.此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分省数合计与全国数略有差异。 2.北京、山西、辽宁、上海、福建、四川、贵州、陕西等省(市)的棉花产量因不足0.1万吨,未列出;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广东、海南、重庆、云南、西藏、青海、宁夏等省(区、市)没有棉花生产。 |
关于棉花产量统计调查制度和方法的说明
全国棉花总产量为31个省(区、市)棉花产量的总和。
一、统计调查方法
棉花产量统计调查采取对主产区遥感测量和抽样调查,对非主产区全面统计相结合的方法,调查对象包括地块、农业生产经营户和经营单位。新疆通过遥感测量的方式取得棉花播种面积,抽样调查取得单位面积产量。其他地区由各省(区、市)统计局通过全面统计获取棉花面积和单产数据。
从2014年开始,国家统计局在新疆开展棉花遥感测量工作,通过高、中空间分辨率多时相卫星遥感影像结合地面抽样调查的方式,测量取得新疆棉花种植面积。新疆棉花遥感测量野外调查包括2000多个样本,总共50多万亩调查地块。
二、实测方法
按照《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棉花单位面积产量调查分别采用实地测量和入户测产的方法取得。
实地测量在随机抽取的面积调查样本点内开展调查,棉花成熟期临近时,对样本点内的所有地块进行估产,按地块单产水平通过面积累计排序后等距抽样的方式,抽选5个具有代表性的地块作为实测地块。在棉花成熟后,人工实地抽选3个小样方,通过数桃、称重、核定损失等方法调查取得棉花单产。
入户测产在随机抽取的面积调查样本点内开展调查,棉花成熟期临近时,对样本点内所有户的地块进行估产,根据估产取得的各地块单产推算每户平均单产水平;在棉花成熟后,通过每户平均单产按面积累计等距抽样的方法,抽取10户,在棉花采摘结束后,入户对调查户的棉花播种面积、收获量、出售量、存放量、自用量等进行登记,计算单产水平。根据抽中样本地块单产推算全省(区、市)平均单位面积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