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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顺利完成小麦收储任务,收储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2017年12月22日 访问量:
近年来,新疆积极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大力发展粮食生产,实现小麦产量“九连增”,有力保障了新疆各族人民的粮食供应,牢牢把饭碗端在自己手中。为了解当前新疆主要粮食作物小麦收储情况及收储制度改革进展,新疆调查总队通过走访相关部门,发现新疆各地已圆满完成本年度小麦收储任务,但现行收储制度面临诸多问题,改革势在必行。
一、新疆小麦收储工作稳步推进
(一)继续保持敞开收购,政府定价与去年持平
一是继续执行“敞开收购、敞开直补”的小麦收储机制和国家临时存储粮食政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含中储粮新疆分公司各直属库)将继续对小麦坚持敞开收购,不拒收、限收农民交售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小麦,并按0.3元/公斤标准对农民交售给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小麦进行财政直补。
二是政府统一划定小麦最低收购信息参考价格。2017年白小麦(三等、下同)、红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信息参考价格为2.36元/公斤,与2016年保持一致,相邻等级之间差价为0.04元/公斤。
(二)多措并举保障到位,实现有人、有钱、有仓收粮
为确保完成全年300万吨小麦(其中临储小麦150万吨)收购指导性计划,新疆粮食部门通过提前布置,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提前做好小麦收储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确保有人收粮。粮食部门将全疆小麦收购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及中储粮直属库,其中地方企业120万吨,中储粮180万吨,由企业及中储粮直属库承担收购主体责任,对农民交售的小麦做到应收尽收,确保敞开收购政策落实。
二是确保有钱收粮。自治区粮食部门提前了解企业小麦收购资金银行贷款资质情况,及时协调农发行提前落实小麦收购资金贷款80亿元,并根据企业实际收购数量发放贷款;自治区财政部门向各地提前预拨粮食直补资金,确保农民一手交粮、一手领钱,防止“打白条”现象发生。
三是确保有仓收粮。一方面争取国家给新疆下达临储小麦区内跨县集并计划30万吨,有效缓解主产区仓容不足矛盾;另一方面争取国家出台提前启动2011年国家临储粮销售竞拍和降低2009、2010年临储小麦起拍价政策,加大粮食“去库存”力度。通过集并和加大销售等措施,累计腾并空仓310万吨,做到了“有仓收粮”。
(三)收储任务提前完成,小麦品质好于上年
自6月21日全区夏粮收购由南向北陆续展开以来,截止11月15日,全疆已累计收购小麦321.81万吨,完成300万吨收购计划的107.3%。经各地粮食部门反馈,本年度预计收购总量在324万吨左右。
自治区粮食局数据显示,本年度各地小麦品质普遍好于上年,未出现大面积芽麦、倒伏等现象,目前收购入库小麦二等以上小麦占总量的69%,其中一等53%,二等16%,较去年提高了29%。
二、当前小麦收储面临的问题
(一)小麦供应阶段性过剩,“三高”问题突出
小麦的连续增产对新疆粮食生产实现九连增做出了突出贡献。尽管2017年新疆粮食产量略有下滑,但仍处于历史高位。据粮食部门测算,2014-2016年,新疆年均小麦消费总需求约600万吨,年均产量687.86万吨(含兵团,下同),小麦生产进入供应过剩阶段。小麦持续增产也导致新疆粮食库存高企,近三年新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年均收购小麦369.38万吨;截止2017年5月底新粮收购前,新疆国有粮食企业小麦总库存629.4万吨,其中国家临时存储小麦285万吨,收储企业仓容压力巨大,南疆部分县市因仓储原因暂缓收购或定额收购。小麦高产量、高收购量、高库存量“三高”问题突出,阶段性供大于需特征明显。
(二)购销价格倒挂,粮企普遍亏损
今年年初以来,新疆粮食市场持续低迷,喀什、阿克苏等南疆地区小麦新粮上市之初价格仅在2.2元/公斤左右,远低于政策规定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挂牌收购价(三等小麦2.36元/公斤)和企业库存陈粮起拍价,加之企业缺乏自主定价权,导致购销价格倒挂,库存陈粮拍卖成交率低,去库存压力增大,亏损面扩大,降低了企业收储积极性。
(三)收储定级呈现产量导向,优质优价难以实现
目前国家敞开收购标准是按小麦等级定价,决定小麦等级的最关键指标是容重(单位体积内小麦的重量),即越饱满的小麦定级越高、收购价格越高,并没有体现优质优价、优质优补,使得种粮户主要通过增加单位产量以提高小麦收益,并不考虑种植市场上适销对路的品种,对国家托底政策的依赖性不断增强。由于国家已决定在2018年取消新疆每年150万吨的临储小麦政策,种粮户若不及时调整种植品种,仍会面临“卖粮难”和“增产不增收”的尴尬局面。
三、后期新疆小麦收储制度改革方向
为解决当前新疆小麦收储面临的上述问题,有必要按照“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要求,将现行的“敞开收购、敞开直补、政府定价”的政策性收购调整为“市场化收购+优质优补”的小麦收储新机制。
(一)鼓励多元主体入市收购,丰富粮食储备层次
积极引导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粮,活跃收购市场。在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在小麦收购中的主导示范作用的同时,支持具备安全存储、质检条件,经营业绩和信用良好的小麦加工企业入市收购,并配套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给予相关信贷支持。
推进多层次粮食储备体系建设,将“藏粮于库”转变为“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藏粮于民”,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加快构建粮食优势主产区,推进差别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加强小麦优质高产技术的研究与推广,不断提升小麦单产和品质。
(二)深化国有粮企改革,促进粮食产业融合发展
以产权制度为核心,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制步伐,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尽快解决目前国有粮企承担的历史遗留政策性亏损挂账;出台奖补政策支持国有粮食企业核销经营性亏损挂账。积极推动国有粮企兼并重组,加快培育跨区域、跨所有制的粮食企业集团,改进管理机制,建好经营团队,实现做大做强。
鼓励国有粮企与加企业合作,发挥粮食加工转化的引擎作用,推动粮企与产业链上游的种粮大户、农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产销对接和协作,与粮食生产者建立更加紧密的全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促进粮食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坚持补贴“优质优价”,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
按照“优质优补”原则,将现行小麦收购环节直补资金,部分转为对小麦生产者补贴。补贴由“指导计划内生产补贴+优势主产区补贴+优质品种补贴”构成,即自治区政府根据粮食供需紧平衡原则,下达年度小麦种植指导计划,在计划内划定优势主产区,并发布优质品种鼓励种粮户种植。种植户自主申报小麦种植品种及面积,并在交粮后凭借标明品种的发票予以公示、核实,领取补贴。
加强小麦生产保险,创新小麦收入保险。联合保险部门,按照“愿保尽保”原则,稳步提高小麦保险标准,建立覆盖小麦直接物化成本、完全成本的农业保险产品体系;加快农业收入保险费率测算,创新小麦收入保险,确保种粮农民增产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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