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地域面积广大,自然灾害多发频发,严重阻碍了新疆农村经济的发展,给农牧民生产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农业保险作为对农业风险损失进行事后补偿的一种有效手段,在抵御自然灾害、及时恢复生产、挽回经济损失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了解新疆农业保险发展情况,10月上旬,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在部分县市开展了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及获得赔付情况调研,并走访了新疆保监局等部门,以期争取中央财政倾斜政策,进一步提升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和“愿保尽保”。
一、新疆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2011年以来,新疆农业保险取得快速发展,中央财政给予保费补贴的农业保险品种不断增加,到2016年已覆盖棉花、小麦和奶牛等11个种养两业主要品种,新疆商业性农业保险的品种也在逐步丰富。新疆保监局资料显示,在新疆农业保险保费中,政策性农业保险占94.5%,商业性农业保险占5.5%。在商业性农业保险保费中,兵团占94.8%。
(一)农业保险承保覆盖面不断扩大
针对新疆近八成贫困人口收入依赖农牧业生产的现状,新疆农业保险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稳步发展种养两业成本保险,给予农村贫困人群充分的生产风险保障,连续4年农业保险保费和赔款规模全国第一,占全国农业保险市场的9.8%,户均赔款占农牧民人均收入的近五成。在2014年的大灾之年,新疆投保农业保险的农户户均赔款高达3948.23元,相当于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3%。新疆保监局提供资料显示,截至2016年5月末,新疆保险业为农业提供风险保障额度446.88亿元,共承保农作物4330.64万亩,其中主要粮棉作物参保率达到80%,平均单位保额达到865元/亩,较上年提高56元;承保牲畜177.74万头(只),平均单位保险金额927元/头(只);参保农户223.18万户次。
通过产品创新,保障地方优势特色农牧产品健康发展。为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能力,新疆深改办出台《自治区农业保险改革试点方案》,从2016年起,在昌吉、哈密、巴州和阿克苏四地州启动农业保险供给侧改革试点。2016年,阿克苏开设香梨、大枣特色林果业保险,承保14万亩,每亩保额1000元,参保果农4.6万户;哈密市开设贫困户哈密瓜保险,首批试点5500亩,每亩保额2000元,财政补贴35.2万元保费,同时开设红枣目标价格保险,首批承保6万亩,目标价格7.5元/公斤,财政补贴保费80%,并承担贫困户全部保费。
(二)农业保险补贴力度大,赔付水平提高
针对新疆贫困地区农牧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和抗风险能力薄弱,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现象较为突出的问题,自治区决定在贫困地区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并以20个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贫困县贫困户为基数开展此项工作。2014年新一轮建档立卡贫困户,重点以2015年减贫计划贫困户为主。自治区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农业保险补贴承担贫困户自筹20%部分,对贫困户农业保险保费实施全额补贴,截至2016年6月末,9万余户贫困户享受补贴金额达390万元。
2011年以来,新疆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在风险保障总额持续提升的同时,不同保险品种的单位保险金额也在稳步提高。棉花每亩保险金额由2011年的532.39元提升至2015年的979.87元,提高了84.05%;小麦每亩保险金额由2011年的347.13元提升至2015年的530.87元,提高了52.93%。通过农业保险供给侧改革,在财政资金适度增加的情况下农民得到了实惠,上半年农业保险累计赔款9921.41万元,同比增长27.54%。目前,新疆主要种养两业的保险品种的单位保险金额已逐步接近生产的直接物化成本和饲养成本。
(三)农户投保意愿逐年增强
从调研情况看,随着灾后保险赔款的真正落实,农户保险意愿有逐年增强态势。在对农户的走访中了解到,阿克苏地区棉花农业保险实施已经有十多年,前期农户对农业保险认识不到位,部分农户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不一定受灾,买保险是加重自身的经济负担;有的农户对保险缺乏正确的认知,在被保险公司合理拒赔或没有达到自己认为应赔的金额后就对保险产生了不信任感,参保意愿较低,但经过2014年的严重农业灾害后,部分农户获得了理赔,减轻了损失,使未投保的农户意识到农业保险的好处,投保意愿逐年增强。
调研中发现,农户购买农业保险均是由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与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共同来到村委会向农户介绍各类农业保险的保费金额、理赔等具体情况,农户可自行决定购买农业保险的种类,或由村委会组织全村村民统一购买。但所有保险均由农户自行决定,无强制购买的情况。
二、当前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保险理赔条款亟待完善,理赔范围有待扩大
阿克苏地区的农户普遍反映,棉花保险的理赔范围包括大风吹死棉花苗、棉桃被冰雹打掉等情况,而棉花叶子被打掉虽然会对棉花产量造成影响,但并不在保险理赔范围内;红枣在快成熟的阶段,受持续降雨影响,红枣枝头腐烂,无法出售,导致农民收入受影响,但根据保险条款,这种逐渐发生的灾害不在农业保险范围内,无法理赔。农户以及村干部已经多次向保险公司反映,希望将此灾情纳入理赔范围,但至今尚无结果。
(二)农业保险宣传不到位,农民对理赔条款理解有偏差
在青河县调研中发现,由于宣传不到位,有的农户理解出现偏差。以为参加农业保险到年底将有10%的返还,即参保100亩小麦,到年底会有10亩小麦按照245元/亩进行理赔。但财险公司工作人员解释,只有农作物在受到病虫害、干热风等自然灾害影响,对小麦减产进行定损后,才会按照一定标准给予农户补偿。由于对保险的条款理解有误,也影响了农户对农业保险的投保。
(三)保险赔付工作与农民预期存在落差
一是赔付金额存在落差,尽管当前新疆主要种养两业的保险品种的单位保险金额已逐步接近生产的直接物化成本和饲养成本,但与农户的心理预期仍有较大差距,农户迫切希望保险金额能够按照实际生产收益水平进行赔付。二是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与部分农户感知受损程度存在差距,有的农户认为自身受损程度要高于保险公司勘查定损程度;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与农户的认知存在分歧,未将部分农户的受灾情况纳入保险理赔范围,未予理赔。
三、对农业保险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改善农业保险理赔机制,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覆盖面。一是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品种,涵盖当地主要农作物,如将香梨、茴香、工业辣椒、工业西红柿等经济作物纳入保险范围;二是扩大农作物保险赔付范围,如将作物枝干受损、收获期前意外损失等情况纳入理赔范围,进一步减少农户因灾损失;三是合理配置农作物保险资金,将因棉花种植面积减少所结余的保险资金,用于各地小农特色经济作物政策保险,切实提高农民灾后恢复生产的能力。
(二)加大农业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农业保险既具有政策性的特点,又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因此,应充分利用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及村委会做好宣传推广,形成“保险公司+农业部门+村委会”联动宣传机制,通俗易懂地宣传农业保险,做到家喻户晓,农户皆知,不断扩大政策性保险覆盖面,充分发挥农业保险支农惠农富农的作用。
(三)进一步做好灾后理赔工作。农业保险公司应该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严格执行现场勘验制度。灾情发生后,保险公司人员应尽快赶到受灾现场,及时做好勘验定损工作,并加快赔付速度,缩短理赔期限,让农户及时得到经济补偿,尽快恢复农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