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前三季度,新疆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887.00元,与上年同比增加900.00元,增长11.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2%。分城乡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740.37元,与上年同比增加1590.74元,增长10.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62.95元,与上年同比增加319.96元,增长13.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4%。前三季度新疆居民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但与上半年比较,城镇、农村常住居民收入增速分别回落1个和0.8个百分点。
一、城镇常住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特点
(一)工资性收入平稳增长
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1039.47元,同比增长8.9%,与上半年相比增速回落1.9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促进就业,增加就业岗位,城镇从业人数稳中有升;二是在岗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推动以及进一步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和指导,如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促进了工资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经营净收入持续增长
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1985.67元,增长10.1%。经营净收入保持平稳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小微企业减负力度加大,居民服务行业小微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收益增加,带动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增长;二是“营改增”的推进范围扩大和对小微企业税费减免政策的实施,改善了经营环境,不少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直接受益。
(三)转移净收入快速增长
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2832.89元,同比增长17.4%。其中,来自养老金或离退休金的收入增长13.5%。转移净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自治区今年又一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五七工”收入,带动城镇居民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收入较快增长;二是城乡社保制度不断完善,医疗报销比例持续提高,报销手续简化,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报销医疗费收入增长88.0%;三是政府的救助和社会的各界的捐助使得前三季度城镇居民社会救济和补助收入增长41.0%,居民从政府得到的实物产品和服务增长13.5%。
(四)财产净收入增速加快
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882.34元,同比增长10.3%。由于出租房价格上涨以及银行业、互联网金融业不断推出理财产品,有效扩充了城镇居民的财产收入来源,加快拉动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增长。
二、农村常住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特点
(一)各种政策发力,推动工资性收入继续增长
前三季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131.02元,同比增加203.90元,增长22.0%。工资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近年来全区经济增速在全国位于前列,为农民本地务工和外出打工创造了更多机会,随着农村劳动力综合能力的逐步提高,剩余劳动力转移速度加快,确保了农民外出从业收入快速增长;二是农业机械化、科技化的广泛应用,以及土地流转步伐的加快,更多的农民脱离土地,外出或就近务工,增加了农民务工人数,据农民工监测,三季度末全区农村劳动力从事本地非农务工的人数同比增长19.1%,从事本地非农务工的时间同比增长20.9%;三是政府组织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扩展农民的择业范围,提高农民的就业收入水平;四是提高了农村干部基本报酬,以及农村“四老”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等因素,带动工资性收入增长。
(二)家庭经营净收入快速增长
前三季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730.10元,同比增加163.60元,同比增长28.9%。经营净收入保持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自治区政府继续加大惠农政策力度,扶持农业、畜牧业的产业化发展,出台、落实各项优惠和帮扶政策,促进农民第一产业收入的增加;二是林业、牧业以及农村第二、三产业的持续发展,拉动人均经营净收入增长28.9%;。前三季度全区农民从二产业得到的收入212.34元,同比增长45.2%。
(三)财产净收入平稳增长
城乡一体化建设使农民以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农牧业设备出租和房屋出租等形式增加收入的外围环境更加宽松,各类补贴逐年增加,农牧业经营热再度兴起,农村闲置资产利用率明显提升,环境与资源的有效结合以及财产性增值功能更加显现。前三季度农村常住居民转让土地经营权收入和出租机械等收入的增加带动人均财产净收入163.71元,增长7.7%。
三、制约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一)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增长步伐放慢,收入增幅变窄。
(二)2014年以来,受暴恐事件影响,来疆投资、旅游人员减少,给旅游、批零贸易、住宿餐饮等服务行业带来一定的冲击。同时,劳动力价格上涨也给第三产业的发展带来不小的压力。
(三)受经济下行趋势影响,部分行业经济效益下降,不利气候对农业生产影响较大,农村居民增收存在不确定性。
(四)主要农产品价格走势不容乐观,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大。受主要农产品市场价格预期不景气影响,主要农作物订单价格除加工番茄、油葵、打瓜、花生等作物有所提高外,其它作物订单价格较上年均有不同程度降低。
(五)农民务工收入增加难度大。据了解,受房地产业发展有所减缓的影响,作为建筑业主要从业人员的进城务工人员活源减少、工资水平有所降低。
四、推动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对策建议
(一)多种增资政策相结合,推动居民收入增长
工资性收入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要实现城乡居民收入较快增长,一是加快统筹城乡就业,把就业指导、信息服务和就业扶持等政策扩大到城乡所有需要就业的对象,努力构建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市场,为农民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二是应通过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推动就业结构调整与产业结构调整的有机结合,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三是要建立合理的企业工资形成与增长机制,完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制度;四是继续稳步推进和完善工资协商机制,改善私营和个体企业中劳动者在收入分配中所得偏低的状况;五是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积极发展县域经济,扶持发展本地企业,改善就业环境,增加农民就业机会,全面提高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
(二)挖掘第一产业增产潜力,提高农民收入
新疆农村居民的经营净收入主要来自第一产业中农业和畜牧业,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农业和畜牧业生产能力,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投入的支持,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进一步加大“三农”补贴力度,着力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确保粮食稳产增长;其次是加强农业机械的推广及农业技术指导,提高农业生产科技含量,降低农业生产雇工成本,增加农民的农业经营收入;三是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农业节本增效;四是切实加强农资市场调控,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
(三)大力发展二、三产业,不断拓宽城乡居民增收渠道
采取积极有力的政策措施,促进城乡有意愿、有能力的劳动者积极创业,增强经济活力,使更多居民拥有非农经营收入。一是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为小微企业的发展、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创业解决困难、创造条件,给予融资、生产经营、销售、纳税与吸纳就业等方面更多更大的惠利政策,促进经营收入的增长;二是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提高区域经济发展的就业吸纳能力。
(四)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
财产性收入是今后城乡居民增收的一个重要渠道和增长点,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的空间巨大。随着居民手中的存款不断增加,土地流转需求增大,空置住房增多,优化利用这些闲置个人资产,更有力的为居民收入增长起到更大的作用,是增加财产性收入的根本途径。
(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近年来,自治区政府对民生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公共事业长足发展。但是,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仍然较低,因此,要加快推进国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最低生活费用补助标准,增加居民转移性收入;第二,应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保障水平,扩大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保障覆盖面,继续提高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第三,要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切实解决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