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指精简政府机构,把经营管理权下放给企业。是中国在经济体制改革开始阶段,针对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企职责不分、政府直接经营管理企业的状况,为增强企业活力,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而采取的改革措施。2014年新疆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进一步简政放权,释放社会创新活力,该放的放到位,做到放管结合,让看不见的手充分施展、看得见的手真正有效,努力使新疆成为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优的省区之一。
为进一步了解地方政府简政放权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2014年8月,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队系统通过走访相关部门及部分企业开展调查,深入调研企业对简政放权改革实施情况的意见和建议。调查结果表明:新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行政效能得到提高,但企业仍有新期盼。
一、新疆简政放权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各地精简行政审批项目进展情况
据调查:2014年,在上年审批权限下放的基础上,乌鲁木齐再次对市级所属部门正在行使和自治区再次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深入清理,共计166项,按照“凡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事项,一律不再设定行政审批”的标准取消了5个事项的行政审批,按照“市、县均可审批的,一律下放到区县”的标准下放了37项行政审批权限,调整了4项,进一步压减了市级行政审批范围,给企业和社会更大的自主选择权力。
2014年,昌吉州经过不断清理和规范,在原有199项行政许可事项基础上,共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17项,州本级减少的行政审批事项达到58.8%,提前完成“2015年州本级减少行政审批事项45%的目标”。
2014年下半年,博州政府进一步梳理各项审批事项,继续精简审批项目,拟在现有基础上再取消60项审批事项,下放21项,61项合并21项,变更4项。
按照大力取消一批、大力调整一批、大力转移一批的标准,克拉玛依市政府对所属49个行政执法部门的624项行政审批事项,决定继续实施447项,合并减少124项、下放实施39项、取消14项,行政审批事项减少28%。
2014年克州政府对144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第七批、第八批清理和调整,共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1项,调整行政审批事项3项,合并9项事项为4项,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3项,现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15项。
2014年上半年,和田地区共取消行政许可事项3项、合并行政许可事项18项、承接自治区下放地区的行政许可事项33项。下半年拟取消行政许可事项4项、合并行政许可事项31项、承接自治区下放地区的行政许可事项2项。
(二)政府行政权力进一步透明化
公开行政权力,先得知道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到底有多少权力,每项权力的运作程序是什么。因此民众就需要一份能说明这些问题的“权力清单”,这样办起事来才会找对门路、找对人。而相对应的权力主体也会因此约束自己的行为。2014年5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了《自治区本级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一)》,这是新疆公布的第一批本级实施行政审批行为的“权力清单”,包括新疆本级21个部门(单位)实施的145项行政审批事项。内容包括实施机关、项目名称和子项目、设定依据等,并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动态调整、持续发布。今后,未经审查确认的行政审批事项,任何部门(单位)不得自行发布、施行。
(三)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提高行政效率
乌鲁木齐调查队反映:乌鲁木齐市权限下放工作从审批到核准以及备案各方面做了大幅度调整,将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由原109个工作日并联压缩至55个工作日内,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限,由145工作日并联压缩至82天工作日内,审批时限分别压缩了49.5%和43.4%。进出口企业报关手续大大简化,进一步方便企业。价格管理业务审批,相关资料齐备3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时,简化项目工程核准备案手续,达坂城区的风电企业大唐新疆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风电三期项目核准只用了2个工作日,相比其一、二期工程平均一个月的审批时间大大缩短,该企业往返于乌鲁木齐和达坂城的路途和人工成本大大降低。
昌吉调查队反映:为实现州直部门审批事项的统一规范操作和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做好数据采集、审定工作,根据“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创新行政审批方式”的要求,昌吉州借鉴相邻地州、先进地区行政审批工作先进经验,查遗补漏,设计了行政审批信息表、行政审批流程表,反馈至各部门填报。通过制式表格,统一规范各部门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
博尔塔拉调查队在博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了解:当地行政许可及服务事项实行“一站式”承接,各部门不再单独行使审批权,确保企业、群众方便、快捷完成各类审批项目,行政效能快速提高。2014年7月博乐市先后对39个市直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认真梳理,及时对接,将34个市直单位的394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占全市审批服务职能部门的91.9%,开设116个服务窗口,168人进驻办公,2014年上半年接件11.91万件,按时办结率100%,满意率99.79%,日均接件量由刚开始的300件上升到1000件,承诺办理时间与法定办理时间相比压缩了60%的时间。州直43个单位297项事项54名人员进驻,州直部门进驻中心后,行政审批通过系统固化流程,压缩承诺办结时间,节约了近1/3的时间。州市审批权分级办理,为需要同时在州、市两级办理的事项节约了办事成本。
二、简政放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建议
(一)审批工作流程规范统一有待进一步加强
行政审批改革采取了一系列的举措,使审批运行机制更加规范和高效,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但是部分企业反映,在办理审批的过程中,同一个部门的不同办事人员对申请材料要求有差异,导致企业反复修改调整材料内容,降低了工作效率,增加了办事负担。企业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加强对办事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规范统一,建立更加高效流畅的行政审批运转机制。
(二)管理部门公共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
调查过程中,企业希望管理部门的公共服务功能能够进一步完善。例如进出口企业在办理海关进出口手续时,由于海关网上查询系统的权限有限,企业所能查询到的信息较少,进行产品归类编码中容易产生误差,降低了工作效率。建议适当放宽查询系统的权限,为进出口企业提供更好地服务。
(三)网上办理行政审批业务有待进一步拓展
在大数据时代,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部门业务系统,除国家有明确要求外,都要向电子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应加快实现业务协同和资源共享,建立数字证书认证系统和行政审批全过程电子档案,推行电子印章在网上审批过程的使用,建成标准统一、功能完善的网上审批服务管理系统,全面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据其他省市推行网上审批的结果看,网上审批的方式较之以前更加方便快捷,申报效能得到了提升,受到办事企业和群众的欢迎。目前,已有个别部门开通了网上办事大厅,建议继续开通其他部门网上审批业务,最大程度地提高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
(四)合理调整行政级别、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适当增加经费以满足简政放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需要
为了加强简政放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建议政府考虑州、县(市)政府法制办存在机构规格低、内设机构少、人员编制少、工作经费少的实际困难,根据行政职能合理调整行政级别、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适当增加经费以满足简政放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需要,特别是县(市)建议设立相对独立的法制办公室以加强对具有审批权各部门的管理工作。同时,加大各级法制办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以适应简政放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对法制工作人员的新要求。
(五)加强简政放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事后监管工作
及时建立健全后续监督管理措施,规范行政审批程序,编制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对外公布,依法公开行政审批权力运行流程,同时,指导各县(市)依照程序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