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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限下批零住餐行业期盼重温往日繁荣

2014年09月11日 访问量:
新疆调查总队近期对喀什和乌鲁木齐两市的限额以下批零住餐经营情况开展了一次走访调研。调查结果显示,2014年上半年,两地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营业收入均比上年同期有所减少,经营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对个体经营户的冲击较大。
一、批发零售行业情况
据喀什调查队调查显示,2014年上半年24家批发和零售业的样本单位均表示“社会治安不稳定,客流量少”,其主要原因:一是发生暴力恐怖案件,给居民出行带来了严重影响,外出旅游、消费需求都有所减少,批发零售行业经济效益受到严重影响;二是受暴恐事件的影响,各地加大了安保措施,各社区要求个体经营户提前关门下班,导致营业时间缩短,客流量减少,严重干扰着行业的健康平稳发展。
据乌鲁木齐调查队调查显示,在调查的9家限下批发零售单位中,2014年6月销售额均比上年同期有所减少,下降幅度在30%-40%之间,有的甚至更大。据新疆新天系列葡萄酒销售有限公司经理反映,6月份销售额与上年同期相比明显减少,按照以往5、6月份已经是旅游旺季,每月的销售额都在几十万元,而今年只有几万元。为了增加销售额,该公司举办了品酒会,但问津的人依旧很少。与之相邻的乌鲁木齐美德佳商贸有限公司和利郎服装销售部的主管均反映,两个店的生意锐减,二季度本应该是销售旺季,但却成了淡季,顾客明显减少,二店销售额均下降了50%左右。作为批发单位的乌鲁木齐市鑫辰勇百货商城的老板反映,由于乌鲁木齐早市和夜市取消,还有各地市场营业时间缩短,导致零售商品销售的减少,批发业的萎缩。
二、住宿餐饮行业情况
据喀什调查队调查显示,限下住宿餐饮业12家样本单位201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687万元,较2013年同期减少263.8万元,下降27.75%。其中:住宿业营业收入241万元,较2013年同期下降116万元,降幅37.08%;餐饮业营业收入446万元,较2013年同期下降128万元,降幅32.49%;11家样本单位营业额较2013年同期减少243.8万元;调查中经营状况“稍好于上季度”的占8.33%,“差不多”的占58.33%,“稍差”的占16.67%,“明显差”的占16.67%,无一家样本单位选择“明显好”。
据乌鲁木齐调查队调查显示,在调查的限额以下13家住宿餐饮单位中,9家单位2014年6月份营业额比上年同期有所减少,下降率达69.2%,其中下降幅度最大的为60.8%。据乌鲁木齐紫罗兰快餐店店长反映,受暴恐事件的影响,该店6月份比上年同期营业额下降了50%,就餐人数也减少了50%。特别明显的反映在晚上就餐人数明显减少,有时几乎没有顾客光顾。以往晚上9-10点餐馆会出现一个小高峰,但现在居民尽可能白天活动,傍晚8、9点就匆匆回家。乌鲁木齐如家酒店人民路分店的主管介绍,该店的入住率大幅下降。6月份该店的入住率由上年同期的70%降到30%,营业收入至少下降了50%。
虽然暴恐事件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并对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经营户的信心和心理造成一定打击,但调查中发现,经营户均表示相信政府能够消除不稳定因素,并带给经营户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和一个有序的市场环境。发展需要稳定的环境,稳定需要适度的增长,经营户对今后的发展仍充满信心。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社会治安管控,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地投资和生活环境。当前,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总体向好,经济不断发展、民生持续改善,全疆各族人民正抢抓历史机遇,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而共同奋斗。越是在这样的发展关键期,越需要更加稳定的社会环境。我们应当深刻认识新疆分裂和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在反对暴力恐怖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认识不能含混、态度不能暧昧、行动不能动摇。对残害生命、穷凶极恶的暴力恐怖活动,必须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出重手、下重拳,先发制敌,坚决打赢这场维护祖国统一、社会安定、人民幸福的斗争。
(二)加快发展住宿餐饮行业,适应新形势。住宿和餐饮业是发展第三产业的重点,住宿和餐饮业的发展,一方面将有力地带动旅游、体育、文化等相关行业的提升,对扩大内需、扩宽社会就业路子,培植税源具有重要意义。加大投资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住宿和餐饮行业服务功能,提高接待水平,拉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三)继续完善民俗文化旅游风景区建设,开发新的旅游项目。以完善产品和线路为着力点,以旅游城市整体形象宣传为核心,努力拓展旅游产品宣传营销渠道,积极与区内外加强交流协作,争取更多的游客能到新疆来。
(四)加大宣传促销,不断提高新疆知名度。通过各种媒体、各类展会和各种外宣品向社会广泛推介,在景区景点、市区人流场所、飞机场、火车站以及国道城市出入口、国内主要客源城市设置大型广告宣传牌,树立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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