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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8/13 下午4:07:20 星期二 新疆调查微讯 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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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新疆CPI走势平稳

2014年08月19日 访问量:
2014年是自治区第五个民生建设年,各级政府实施多环节管理,多手段调控,进一步强化稳控物价的责任,取得了明显成效,物价涨幅降至五年来最低水平。据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调查资料显示,2014年上半年,新疆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2.5%,涨幅较上年同期缩小1.8个百分点,是2010年以来的最低涨幅(2010-2013年上半年CPI涨幅分别为3.6%、5.7%、4.2%和4.3%),走势相对平稳,呈温和上涨态势。
一、   上半年新疆CPI运行情况
2014年上半年,新疆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5%,其中:城市上涨2.7%,农村上涨2.1%;食品价格上涨4.5%,非食品价格上涨1.2%;消费品价格上涨2.6%,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2%,工业品价格上涨0.5%。
(一)CPI八大类普遍上涨,但涨幅不大
上半年, CPI八大类价格同比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涨幅最高的食品类价格上涨4.5%,其次是居住类价格上涨1.9 %,二者对总指数的影响程度合计达80.8%;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上涨1.5%,衣着类价格上涨1.5%,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上涨1.1%,烟酒类价格上涨0.8%,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0.7%,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上涨0.6%。
(二)同比价格保持平稳,环比价格逐月回落
1-6月,从同比来看,新疆CPI各月分别上涨2.6%、2.3%、2.7%、2.1%、2.4%和2.6%,涨幅均在“3%”以内,走势相对平稳;从环比来看,新疆CPI各月分别上涨1.1%、0.8%、-0.1%、-0.7%、-0.1%和-0.3%,价格涨幅逐月回落。
(三)新疆CPI涨幅在全国的位次大幅度后移
上半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较上年同期上涨2.3%,同期新疆涨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与全国的差距缩小了1.7个百分点,与天津并列排在全国第八位,与上年同期的第二位比较,位次大幅后移。
、上半年CPI运行的主要特点
(一)新涨价因素影响较大,翘尾因素逐步释放
上半年,在2.5%的新疆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新涨价因素影响CPI上行1.3个百分点,影响程度为52.0%,对CPI的影响较大;上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影响CPI上涨1.2个百分点,影响程度略小于新涨价因素。下半年,随着翘尾因素的逐步释放,其对CPI的影响力会逐渐明显。
(二)食品价格涨幅趋缓
上半年,新疆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4.5%,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了1.72个百分点,影响程度为69.5%,成为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变动的主要因素。上半年,CPI走势平稳,食品价格涨幅趋缓的作用明显,其中:粮食价格上涨3.7%,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1.7%,鲜菜价格上涨2.8%,均为近4年以来的最低涨幅,油脂类和鲜蛋价格较上年同期均下降1.5%。
2011-2014年上半年新疆主要食品价格同比指数表
项目名称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103.6
105.7
104.2
104.3
102.5
食品
108.7
112.7
108.4
108.9
104.5
    粮食
107.8
108.2
107.2
107.7
103.7
    油脂
107.1
112.5
104.8
105.9
98.5
    肉禽及其制品
110.7
118.8
108.6
116.5
101.7
      # 猪 肉
100.8
143.3
113.4
102.8
89.3
        牛 肉
110.9
113.6
101.4
143.9
109.3
        羊 肉
118.1
112.7
108.3
122.9
103.5
      鲜 蛋
110.8
114.6
98.0
120.4
98.5
鲜 菜
117.7
108.2
117.2
105.0
102.8
干鲜瓜果
107.6
125.6
108.8
100.4
109.4
    液体乳及乳制品
109.5
106.0
105.3
107.5
120.3
    在外用膳食品
104.6
109.2
109.4
109.8
106.9
1、肉禽及其制品价格涨幅收窄。去年以来,在新疆各级政府的努力下,牛羊肉价格涨幅逐月回落,同时受猪肉价格低迷的影响,全疆肉禽及其制品价格涨幅收窄。2014年上半年,新疆肉禽及其制品价格同比上涨1.7%,涨幅较上年同期(16.5%)缩小了14.8个百分点。其中:牛肉价格上涨9.3%,涨幅较上年同期(43.9%)缩小了34.6个百分点;羊肉价格上涨3.5%,涨幅较上年同期(22.9%)缩小了19.4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下降10.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0.20个百分点。
2、受国家继续提高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影响,粮食价格上涨3.7%,涨幅较上年同期缩小了4.0个百分点。其中:大米价格上涨0.6%,面粉价格上涨4.0%,粮食制品价格上涨4.5%,其他类粮食(小米、玉米面等)价格上涨24.9%。
3、鲜菜价格涨幅回落。上半年,鲜菜价格同比上涨2.8%,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0.12个百分点,涨幅较上年(5.0%)回落明显。分月看,1-6月,新疆鲜菜价格环比涨幅分别为15.8%、9.6%、-4.8%、-13.2%、-10.4%和-12.8%,自3月份起环比连续4个月回落。在16个食品分类中,蔬菜价格对食品的上拉作用5年来首次跌出前五位,这是上半年食品价格涨幅回落的主要原因。以乌鲁木齐为例,4月份以后,消费量较大的黄瓜、西红柿、茄子、青椒、豆角价格较上月都有较大幅度的回落。
2014年上半年乌鲁木齐市部分蔬菜价格
单位:元/千克
规格名称
1
2
3
4
5
6
黄瓜
7.56
10.28
7.81
4.88
3.81
3.49
西红柿
8.53
7.83
8.58
7.43
5.07
4.43
茄子
10.18
11.44
8.70
6.67
5.76
3.82
青椒
22.28
20.32
13.87
8.38
5.05
4.24
豆角
15.83
17.48
15.50
10.54
10.62
7.84
4、在外用膳食品价格上涨明显。受原材料成本、人工费用增加影响,在外用膳食品价格上涨6.9%,影响总指数上涨0.43个百分点,在16个食品分类中对总指数的影响最大。
5、液体乳及乳制品价格大幅上涨。受国内奶源紧缺、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液体乳及乳制品价格上涨20.3%,涨幅较上年同期(7.5%)扩大12.8个百分点,其中:巴氏杀菌奶价格上涨23.5%,酸牛乳价格上涨16.5%,乳粉价格上涨3.2%。
6、干鲜瓜果价格继续上涨。受人工和物流成本上涨,以及4月气温偏低影响,干鲜瓜果价格上涨9.4%,涨幅较上年同期(0.4%)扩大了9.0个百分点。其中:鲜瓜果价格上涨12.6%,干(坚)果价格上涨1.6%。
(三)居住类价格小幅上涨
上半年,新疆居住类价格同比上涨1.9%,涨幅较上年同期(3.6%)缩小了1.7个百分点,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0.28个百分点。其中:住房租金价格上涨3.4%,自有住房价格上涨2.3%,水电燃料价格上涨0.8%。
(四)部分服务项目价格涨幅较大
上半年,服务项目价格同比上涨2.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0.60个百分点,影响程度为24.2%,较上年同期影响程度(21.0%)扩大3.2个百分点。停车费、家庭服务、出租汽车、有线电视、电影票、加工维修服务类价格分别上涨15.8%、11.4%、10.8%、10.2%、9.1%和9.1%。
(五)城市涨幅高于农村
上半年,新疆城市CPI同比上涨2.7%,农村上涨2.1%,城市CPI涨幅高于农村0.6个百分点。在所调查的18个市县中,上半年,CPI同比涨幅高于全疆平均涨幅的有5个市,分别是阿图什市(4.1%)、乌鲁木齐市(3.3%)、塔城市(2.7%)、昌吉市(2.6%)、伊宁市(2.6%)。
三、影响新疆CPI走势的因素分析
影响价格变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上年“翘尾”因素,也有2014年新涨价因素;由于居民消费能力的增强,产品生产成本的加大等方面的影响,抑制和推动CPI上涨的因素将同时存在。
(一)农产品价格依然稳定
上半年,新疆食品价格同比涨幅为2010年以来同期最低,其价格的稳定是CPI企稳的主要原因,这其中政府一系列调控措施的落实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有效提高了农民种植粮食的积极性,确保了粮食生产的安全。同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较上年同期小幅下降,更有利于今后农产品价格的稳定。
(二)牛羊肉价格大幅上涨可能性较小
新疆各级政府为控制物价上涨,在全疆范围内建立肉菜便民直销店,适时投放储备肉,并对牛羊肉生产进行扶持,这些政策将会有力增加供给,稳定畜肉市场价格,控制牛、羊肉价格的上涨。
(三)工业品产能过剩局面依然
从统计数据来看,国内产能过剩问题较为突出,新疆PPI“负增长”已持续二十六个月,尽管其环比和同比降幅均继续收窄,但上游产品向CPI传导的动力仍然不足。
四、对策建议
目前,新疆居民消费价格保持平稳运行态势,但未来的涨跌仍有许多不确定因素,为保持今后一段时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的平稳运行,特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继续做好关系民生重点商品粮油肉禽蛋菜等价格的监测,密切关注医疗服务、交通运输、旅游等价格动态,对可能引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预报。同时健全价格应急机制,完善价格应急预案。市场价格如发生异常波动,要依法适时启动应急监测预案。积极建立和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支持粮食、肉禽、蔬菜等重要商品储备,保障市场供应,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市场监督管理的力度,严厉打击乱涨价、跟风涨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以保障市场正常的流通秩序。
(二)密切关注能源价格改革带来的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影响,实行阶梯式价改,充分考虑大多数居民的承受能力。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困难家庭基本生活的影响。
(三)服务消费已成为居民消费的新增长点,政府应加大监管力度,并通过舆论等渠道积极对其进行引导和规范,严肃处理“价格欺诈”行为,营造健康消费环境,在扩大内需的同时保证服务行业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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