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新疆各地畜禽规模养殖环境治理情况,掌握各地病死畜禽、畜禽粪便等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及养殖户对相关制度的知晓率和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意见建议等,2014年4月中下旬,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组织乌鲁木齐、昌吉、伊犁、克拉玛依、吐鲁番、巴州、博州、喀什、和田等11个地州市调查队,通过走访有关部门及畜禽养殖户,就上述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目前,新疆畜禽规模养殖环境的治理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应予以高度关注。
一、畜禽无害化处理稳步运行,无害化处理设施逐步完备
1、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建设趋于完善
从自治区畜牧部门了解到,自治区从2003年开始就实行养殖场(小区)环境评价管理制度。对中央预算内资金扶持的奶牛、生猪、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均将环境影响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之一。近四年来,不断建立和完善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制度。2010年,编印了《畜禽养殖标准化技术规范》;2011年制定了《畜禽养殖场(小区)标准化建设图集》等建设标准及技术规范,并实行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备案登记工作,要求养殖场(小区)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进行生产,从设施和工艺上尽可能减少污水浓度和排放量;2013年11月,又向各地转发了农业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要求各地严格落实养殖环节病死畜无害化处理措施,严防病死畜禽造成的环境污染。近些年,通过深入开展标准养殖示范创建活动,不断推行科学的畜禽污染物处理方式,大力推进养殖场区净道、污道分离和畜禽粪便干湿分离,畜牧业生态工程建设取得积极进展。2013年末,新疆累计创建的国家级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达到103家。
2、病死畜禽的处理多采用填埋法及焚烧法
目前,新疆对病死畜禽及其粪便的处理主要是由养殖场和养殖户自身来完成的,而非集中回收处理。新疆地广人稀,土地资源相对充裕,较易找到可以集中掩埋处理的场所。夏季,部分养殖企业根据自身养殖规模建设安全填埋井,处理病死畜禽。由于生猪及家禽的死亡率在3%左右,一般一口井需满足一年用量。冬季时,则将病死的畜禽直接投入厂区锅炉或专门的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
3、畜禽粪便废弃物的处理多采用堆肥法
通过堆肥产生有机肥料,既可降低畜禽粪便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又可实现有机质还田。目前,北疆昌吉等地主要采用高温堆肥法,该方法具有耗时短、异味少、有机物分解充分,且较干燥,容易包装、可以制作有机肥等突出优点;而南疆巴州等干燥少雨之地,则多采用干清粪便堆肥法,并将产生的有机质直接出售给需要用肥的种植户,少数被有资质的有机肥加工厂拉走进行进一步加工处理。
4、循环经济模式初具雏形
昌吉州充分利用本地畜禽粪便等资源,建成大中型沼气集中供气工程15个,沼肥综合利用面积达到48.69万亩,并建成6个乡村沼气集中供气示范村,实现农村沼气集中供气1706户。同时发展“畜禽养殖--沼气--生态种植”生态农业,实现了农村废弃污染物的资源化循环利用。伊宁向新禽业有限公司投资3500万元建成新疆首个大中型畜禽粪便类沼气发电循环工程,将养殖场产生的鸡粪、污水等原料,通过生物发酵产生沼气进行发电,并将沼液沼渣制成优质有机肥进行销售,年发电量300多万度,整个项目每年可产生约1500万元的经济效益。
二、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养殖户对无害化处理认知程度高低不一,宣传教育力度不到位
据调查,在经济发展条件较好的乌鲁木齐、昌吉及克拉玛依等地,养殖户对无害化处理的认知程度相对较高,对现有无害化处理设施及工作程序也较为满意,多数养殖户能够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对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处理。但在阿勒泰、吐鲁番及和田等地,养殖户对一般防疫知识有所了解,但对规模养殖环境制度以及养殖环境治理制度等方面了解甚少。阿勒泰地区被调查的养殖户中有70%表示从未接受过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宣传,和田地区养殖户反映没有接受过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方面的宣传,个别养鸡场任意将粪便堆放在公路边,污染周边环境。
2、畜禽无害化处理流程不够规范,技术水平尚待提高
当前,新疆尚未形成一整套关于开展畜禽污染物无害化处理的技术体系,针对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方面的培训也比较少,基层畜牧管理部门以及部分养殖场(户)缺乏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知识,填埋时常会出现选址不合理、掩埋不深、消毒不严、处理不彻底等问题,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源等仍造成污染,也给动物疫病防控留下隐患。
3、无害化处理费用较高,部分地区基层防疫设施落后
目前,新疆各地病死畜禽及其粪便的处理主要是由养殖场(户)自身负责。据了解,具备处理病死公牛能力的中等无害化处理设备售价在10万元以上,专门的运输车辆更是造价不菲。由于新疆冬季严寒,冻土层在1.5米以上,需借助费用高昂的机械完成填埋井的挖掘工作,由于缺乏相应补贴资金,填埋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养殖户自身负担,治污难度较大,增加了无害化处理的普及难度。受限于当地社会经济条件的发展快慢,各地区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差距较为明显。部分地区存在缺少动物隔离场,动物防疫申报点数量不够等问题。按照《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中每个乡镇申报点不少于3个的标准,2013年塔城地区共设立动物检疫报检点122个,而巴州应建260个左右,目前标准化检疫申报点不足50个。
4、病死畜禽补偿机制尚不健全,激励政策尚未完全落实
无害化处理补贴范围从中央到地方财政仅对年出栏5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给予无害化处理补贴。而大量的生猪散养户和其他畜禽品种(牛、羊、禽)养殖场(户)均不在此列。在当前劳动力价格及机械费用不断上涨的情况下,财政补贴费用远不足以抵付无害化处理的成本,这必将影响到养殖场(户)无害化处理的积极性,加大了防疫风险。调查发现,部分地州市存在着病死畜禽政策执行不到位,补贴未及时足额发放的情况。乌鲁木齐高新区养猪规模户反映,2012年共处理病死生猪650头,耗费2000余元进行深埋并撒石灰,但并未获得相应的补偿。巴州2013上报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病死猪3.26万头,截至目前已落实到位的半年补助经费为93.84万元。
三、加大畜禽无害化处理力度的几点建议
1、强化法律宣传和技术培训,加大检查执法力度
一要加强对养殖场(户)的法律宣传和技术培训,教育引导养殖户重视并进行畜禽无害化处理;二要充分发挥村级防疫员的作用,在辖区内定期开展巡查走访,建立畜禽无害化处理举报制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督;三是相关部门要严把产地和屠宰检疫关,对检疫不合格的产品,必须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切实做到“四不准一处理”(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病死畜禽及其产品,对死亡畜禽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杜绝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流入市场;四要强化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予以曝光,保持监督执法的常态化。
2、加快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的病死畜禽收运体系
应尽快启动集中式畜禽无害化处理场设施建设。根据各县市畜禽发展情况,规划修建规模适当的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场所;对于养殖较为集中的县市以乡镇为单位建设专门的无害化处理点,对辖区内病死畜禽统一进行集中处理。无害化处理场选点上应注重科学选址,尽量远离居民区、水源、泄洪区和交通要道,避开公众视野,并做好标识。应建立完善的病死畜禽收运体系,将病死畜禽的运输交给具有符合运输要求车辆的单位进行,并接受动物检验检疫及卫生部门的监督。在收运、处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标准规范要求,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处理过程中发生意外,造成二次污染;处理完成后要及时对运载工具进行充分、彻底的消毒。
3、健全病死畜禽补偿机制,扩大畜禽补贴及奖励范围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对生猪养殖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的补助政策。各级政府需设立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专项经费,要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经费,细化补贴项目,对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全过程给予补贴,并确保专款专用,使补贴能够及时、足额发放到养殖场(户)手中,增强其遵守无害化处理规范的信心。对按规定自主进行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的养殖场(户),经验收确认后,由有关部门共同审核落实补助经费,按标准进行补偿,扩大无害化处理的影响面。同时,结合新疆自身特点,参考生猪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覆盖范围,设立牛羊及家禽无害化处理的补贴标准。建立病死畜禽回收补偿机制,规定将病死畜禽上报集中收集、处置的,进行登记并由政府给予适当补助,从源头上遏止病死畜禽进入流通环节,避免食品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