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建设,实施多项富民惠民政策,使城镇居民收入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态势。2013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873.7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53.09元,增长10.9%,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6.8%。
一、促进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一) 政策性增资促进工资性收入增加
2013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15585.27元,增加1153.15元,增长8.0%。影响工资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2013年自治区继续实施一系列惠民政策,如提高爱国宗教人士生活补贴标准、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津补贴标准、调整地区类别、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等。
(二)政策扶持力度大,经营性收入增加
2013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经营净收入1803.48元,增加170.26元,增长10.4%。增长的主要因素:一是国家各项鼓励自主创业政策以及提高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降低税负等利好因素的带动;二是各项援疆项目建设,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为城镇居民提供了更多就业机会,成为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新动力,特别是餐饮、交通运输和住房装修业经营收入的快速增加。
(三)政策性因素拉动转移性收入快速增长
2013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转移性收入4846.44元,增加862.73元,增长21.7%,其中城镇居民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4279.04元,增长17.3%。转移性收入增加的原因:一是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2013年1月份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在上年末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增发160元;二是自治区根据价格上涨情况对237.17万低收入人群给予生活补贴;三是2013年对城镇居民养老对象,每月提高55元养老保险金。
(四)出租房收入和股息与红利收入的增长促使财产性收入增加
2013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财产性收入152.66元,增长4.6%。其中,出租房屋收入人均92.57元,增长30.9%;股息与红利收入人均26.89元,同比增长80.5%。
二、几点建议
(一)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提高居民工资性收入
工资性收入是新疆城镇居民收入的最大组成部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速以及工资水平偏低等状况,适时出台增资政策,继续提高最低工资指导标准,引导企业提高单位职工工资,优化收入分配方案,增加中低收入群体的工资性收入。
(二)继续贯彻落实新疆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
当前私营和个体经济发展中普遍面临店铺租金高昂、劳动力成本提高等压力,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关于小微企业在税收、贷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推动城镇居民收入较快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