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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小城市“以房养老”的经济可行性分析

2014年03月20日 访问量: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即“以房养老”政策的提出,引发了社会的热议。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从新疆中小城市住房平均价格、家庭户均住房面积、住房平均租赁价格及养老机构的平均价格等方面对“以房养老”经济可行性进行了调查和分析:
一、基本情况
(一)房屋价值
新疆城镇居民家庭住房情况调查数据显示,2013年新疆中小城市家庭户均住房面积为84.05平方米。受房地产市场推动,各地近年来房价涨幅较大,且受地理位置、经济发展程度等因素影响房价也存在较大差距。如克拉玛依、昌吉市普通住房成交平均价格均在4000元/平米以上,阿勒泰、阿图什等城市住房平均价格低于3000元/平米,哈密、吐鲁番、博乐等城市住房平均价格在3000元-4000元/平米区间内。
(二)户均租金收入
2013年新疆各地房屋租赁市场表现最为显著的特点是房租价格节节攀升。调查显示,以80平米房屋为例,除克拉玛依市租金达到1800元/月外,其他中小城市租金价格均在1000-1200元/月。
(三)养老机构收费情况
我区养老机构以公办为主,民办为辅。截止2012年底,全疆社会福利养老机构443家(其中城镇80家,农村363家),总床位数23923张(其中城镇8277张,农村敬老院15646张),收费标准从几百到几千元不等,各地平均收费标准在1000元至1500元之间。
二、新疆中小城市住房价值不高及房价变数影响 “以房养老”的可行性
(一)新疆中小城市住房价值低不足以支撑“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在老人去世后,银行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这种养老方式被视为完善养老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补充。一般认为,在老人住房价值较高且稳定增值,住房的变现转让也较为容易的情况下,适合房屋反向抵押贷款养老。但如果住房地处农村,或地处经济发展缓慢,增值幅度不大的不发达地区,因价值低、不易变现等原因,将很难适用这一模式。按照2013年家庭户均住房面积84.05㎡,住房平均价格3400元计算,新疆中小城市户均住房价值仅28.6万元。房屋价值较低,再加上通胀、折旧、评估偏低等因素影响容易导致“人还在,钱没了”的后果,目前尚不足以支撑“以房养老”政策的实施。
(二) 房价变数是“以房养老”政策推行的最大经济风险
近年来,在房地产投资的大量增长以及物价水平不断增高的带动下,新疆各城市商品房房价均有较大增长。数据显示,2013年12月,乌鲁木齐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上涨10.7%,克拉玛依市同比上涨10%。下跌风险是金融机构推行“以房养老”业务最为担心的因素。银行一旦接手“反向住房按揭”业务, 未来房价如果涨速过快,老年群体则要吃大亏;房价下跌也会给银行带来很大损失,银行没有合理的利润空间,自然就不情愿也无法大力推广并开展此项业务。房价的不稳定性让大多数银行、保险等机构对“以房养老”业务持谨慎态度,因而制约了“以房养老”的推广。
三、“反向住房按揭” 与其他以房养老方式比较
(一)靠房屋租金养老
房屋出租不改变产权归属,以出租房屋的租金来补充养老金,这种方式易于被老年人接受。但对于仅有一套房且养老金非常低的老人来说,目前新疆中小城市1000元/月的平均租房价格,尚不够支付养老机构的费用。
(二)出售住房后,钱存银行吃利息养老
如不考虑交易的各种税费,按出售房款获取28万元存1年定期3.25%的利率测算,每年只有9100元的利息,每个月为758元,远远低于养老机构收费平均标准。因此,想依靠出售住房得到更好的、舒适的养老,有一定困难。
由此可见,对于仅拥有一套住房的老人来说,“反向住房按揭” 与其他方式相比的优势是货币化住房资产之后,仍然保留使用权和部分资产权,有其推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但这毕竟是一种新型养老模式,处于探索阶段,短期内看还需要突破诸多问题。基于上述可行性分析, “以房养老模式在新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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