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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半年新疆城镇居民收支情况简析
今年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实施多项重点民生工程,城镇居民收入进一步增加,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一、城镇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据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抽样调查资料显示,今年上半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680.02元,比去年同期增加 1025.82元,增长13.4%,剔除物价上涨因素影响,实际增长 9.4%。
(一)工资性收入保持增长
上半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6914.36元,同比增加725.24元,增长11.7%。工资性收入在居民家庭总收入中所占比重为70.6%,继续占据其收入构成的主导地位,仍是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今年以来,全区经济社会形势持续稳定发展,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企业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一再上调,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关系的进一步理顺以及阳光津贴标准等各项补贴政策的逐步落实,职工工资、奖金收入明显增加。
(二)转移性收入大幅增长
城镇居民家庭人均转移性收入1984.08元,同比增加321.11元,增长19.3%,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20.2%,是可支配收入增长的重要推动力。由于政府连续大幅提高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受此政策的拉动,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以及社会救济等转移性收入同比明显增加,分别增长19.0%和30.9%。
由于政府转移性支付力度不断加大,城镇居民从中获得的收入大幅增加,转移性收入在城镇居民收入分配中的作用逐渐增强。
(三)经营净收入明显增加
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经营净收入818.39元,同比增加107.70元,增长15.2%;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8.4%,同比增加了0.1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增长是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水平提高的又一个增长点。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向好,社会进一步和谐稳定则是此项收入增长的主要推动因素。
(四)财产性收入有所减少
城镇居民家庭人均财产性收入83.27元,同比减少 6.73元,下降7.5 %,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仅为0.8%。其中,股息与红利收入下降41.7%,其他投资收入下降54.7%。
城镇居民家庭收入稳步增长,主要得益于自治区近年来的政策性增资因素,以及一系列稳定与促进就业政策和实施多项民生措施的积极作用,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也为增加居民收入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二、居民家庭消费明显上升
今年上半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6681.99元,同比增加1091.40元,增长19.5%,剔除物价上涨因素影响,实际增长15.2%。城镇居民家庭生活消费趋向活跃,八大类消费支出均呈现不同程度的增长态势。
(一)食品、衣着与医疗保健消费支出明显增长
上半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食品支出2597.66元,同比增长18.6%。受粮油类、肉禽蛋水产品类、蔬菜类等主要食品和副食品价格因素影响,居民家庭的食品消费支出明显增长。其中,粮油类人均支出370.71元,同比增长13.6%;肉禽蛋水产品类人均支出664.93元, 增长16.9%;蔬菜类人均支出262.15元, 增长19.9%。
城镇居民人均衣着消费支出987.14元,同比增长21.8%。收入的稳定增长,人们提升生活品质的意愿增强,其衣着消费日渐追求时尚与个性,更加注重品牌和质地。居民用于购买服装、鞋类和其他衣着用品的消费支出,同比分别增长26.0%、10.4%和40.3%。
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529.78元,同比增长18.4%。主要是居民家庭用于医疗费和药品费的支出分别增长了11.5%、23.5%,受此影响,医疗保健支出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增长。
(二)居住消费与交通和通讯支出大幅增长
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支出486.41元,同比增长26.4%。其中,住房支出184.41元,同比增长90.8%。由于价格因素使居住成本增加,居民用于水电燃料及其它支出增长3.0%;居住服务费支出增长21.3%。此外,住房装潢支出人均130.77元,同比增长106.6%。
城镇居民人均交通和通讯支出796.77元,同比增长30.6%。 其中,人均交通支出492.83元,增长45.7%;人均通讯支出303.95元,增长11.8%。随着家用汽车的日趋增多,使得家庭交通工具支出猛增至89.9%,车辆用燃料及零配件支出增长56.3%。
(三)家庭设备用品与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平稳增长
城镇居民人均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421.95元,同比增长11.3%。在市场各种形式促销措施的持续刺激和带动作用下,居民用于此类消费支出明显增多,其中增幅较大的室内装饰品和日用品消费支出,分别增长46.7%和25.4%。而居民家用电器消费基本呈饱和状态,除更新换代,消费意愿有所减弱,耐用消费品支出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6.3%,
城镇居民人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1.62元,同比增长15.2%。其中,金银珠宝饰品支出增长23.1%,化妆品支出增长20.8%,美容费支出增长4.2%。这些个人消费渐已成为城镇居民家庭生活中新的消费亮点。
(四)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消费支出有所增长
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580.67元,同比增长11.0%。其中,文化娱乐用品支出198.28元,增长14.3%;文化娱乐服务支出127.37元,增长7.9 %;人均教育支出255.03元,增长10.0%。
在自治区民生建设年的积极推动下,各项惠民增收政策相继出台,城镇居民收入实现稳步增长,为居民扩大消费提供了前提和基础。全区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参保人数及保障标准的逐年提高,也为居民扩大消费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社会保障支出持续增长
今年上半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社会保障支出1052.72元,同比增长14.6%。其中,个人缴纳的养老基金人均397.31元,增长18.5%;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人均447.87元,增长12.7%;个人缴纳的医疗基金人均172.40元,增长13.4%;个人缴纳的失业基金人均30.38元,增长9.6%。随着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居民社会保障水平大大提高,城镇居民个人支付的各种社会保障支出金额呈现较快的增长态势。
四、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水平显著提高
上半年,占城镇居民调查户10%的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08.6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8%,增长幅度较全疆平均水平高出8.4个百分点。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2302.25元,增长32.7%,高出全疆平均增幅21个百分点;人均经营净收入468.26元,增长46.1%,高出30.9个百分点;人均转移性收入517.20,同比增长1.0%。分别占调查户10%的最高收入户与最低收入户的可支配收入比由上年的8.5:1 缩小至7.4:1,两者收入差距逐渐缩小。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着力实施重点民生工程,特别是对城镇低收入群体就业再就业、大病医疗、子女就学、价格补贴等实施多项救助措施,让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共享发展振兴成果,使城镇低收入群体的生活相对贫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随着民生建设年的继续深入,尤其是就业和再就业政策的实施,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金的提高,加之国家有关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都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城镇低收入群体收入的增长,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水平将会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几点建议:
(一)建立职工薪金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的工资增长机制
目前,城镇居民工薪收入占到家庭总收入的70%以上,一直是我区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大力提高工薪收入水平是确保收入提高的关键。“十二五”期间,按照居民收入增长要与经济增长同步的要求,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政府财力继续改善的条件下,应当适时出台新的增资政策,确保职工工资有更快的增长速度。要不断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理顺和规范收入分配体系,及时调整津补贴标准。要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职工工资水平,推动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为城镇居民家庭收入稳定增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是实现居民收入增长的可靠保证
能否解决好就业问题,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我区城镇居民的收入增长水平。惠民生,就业是基础。老百姓有工作,才有收入,才有条件去提升生活质量和维护尊严。必须紧紧围绕“提低扩中”,支持创业、鼓励创业,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让有工作能力的人都能就业,让有工作的人工资再高些。要创造一切条件努力拓宽就业市场,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中小企业,大力开发适合中低劳动技能人群的就业岗位,改善广大中低收入者的就业状况,提高就业率,保证最广大的普通劳动者有稳定的就业岗位。要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继续采取财税金融等多项措施,加强创业就业培训,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提高劳动工资收入水平。
(三)继续加大对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的支持保障力度
上半年,城镇居民收支均呈现出较快增长趋势,居民家庭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但消费品市场价格上涨,不同程度增加了城镇居民的生活开支,尤其加重了低收入居民家庭的生活负担。因此,要继续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各项措施全力推动民生工程,把稳定物价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切实有效遏制市场物价上涨势头。民生工程依然任重道远,期盼各级政府继续努力,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加大对城镇困难群体的帮扶和救助力度,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随着“十二五”时期各项民生工程的推进,百姓一定会得到更多新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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