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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
一、民生工程百姓受益,城乡居民收入驶入增长快车道
今年是新疆“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自治区党委确定的“民生建设年”,通过大力实施安居富民、定居兴牧、畅通富民、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等22类80项重点民生工程, 财政用于民生支出的比重达到73.2%,推动了城乡居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使2011年成为新疆各族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一年。
2011年全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5442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7.2%,仅次于上年19.6%的历史最高增幅,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7%,连续两年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农民人均纯收入在西部十二个省区市中,仅低于于内蒙古、重庆、四川,列西部十二省区市第四位,西北五省区第一位。衡量城乡差距的重要指标: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09年的3.15:1、2010年的2.94:1,缩小到2011年的2.85:1(全国为3.13: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得益于近两年来各级财政强农惠农政策力度的加大,农民从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购置补贴以及抗震安居房补助、新农合补助和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等方面获得的转移性收入大幅度增加,人均达到603.1元,比上年增长 94.6%,同比加快60.3个百分点。二是得益于农村各类民生工程相继开工,极大地吸纳了本地劳动力就业,带动了农民劳动报酬的快速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比上年增长44.7%,同比加快24.2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连续两年稳步提高,2011年达到14.8%,今后的增长空间还很大。全年农民工总量29.2万人,与上年基本持平;月均收入2083元,比上年增长20.7%。三是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比上年增长6.5%,同比回落12.4个百分点,其中牧业收入受牛、羊特别是生猪价格大幅上涨的带动,同比增长37.9%;但棉花等农产品价格急跌也造成部分农户减收,拉低了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速度。四是财产性收入增长16.3%,同比加快12个百分点,主要是租金收入和土地转让承包费收入的增加所致。
2011年,全区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514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3.7%,同比加快2.4个百分点,创2008年以来的增幅新高,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8%,同比加快0.4个百分点。主要特点:一是在经济较快增长、经济效益提高、就业规模扩大、劳动报酬增加和政策性增资(如部分地州阳光工资兑现、上调38个县、市的地区类别工资标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等多种因素推动下,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同比增长11.7%,同比加快 1个百分点。二是在经济运行良好、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提高、税负降低等利好因素带动下,人均经营性收入同比增长24.8%,同比加快8.7个百分点。三是自治区连续七年上调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使得人均转移性收入在上年增长23.3%的基础上又增长21.6%,连续两年保持快速增长。四是通过实施“零就业家庭”24小时动态清零、加大历届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扶持力度、不断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诸多惠民政策,使城镇低收入居民家庭收入明显增加。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20%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8.4%,同比加快9个百分点,快于全区平均水平4.7个百分点;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和补贴收入增幅达29.3%,同比加快26.7个百分点。
二、 物价调控成效显著,8月份后同比涨幅连续回落
2011年自治区确定的物价调控目标是4%左右,全年实际CPI上涨5.9%,这与我们的预期目标有一定差距。但是,我认为,2011年我们在控制物价上涨方面所做的努力有目共睹,成绩来之不易。一是从客观上来讲,经济运行有很多不确定性。如2011年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突然动荡、食品价格特别是猪肉生产的突然变化等,这些因素很难被预测到,也增加了我们控制物价的难度。二是面对物价上涨的严峻形势,中央和自治区及时采取了控制货币供应量、发展生产、保障供应、搞活流通、加强监管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来管理和调控物价,特别是为了减轻由于食品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带来的生活压力,从7月1日起,自治区采取了建立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扩大农超对接、增加储备牛羊肉的节日投放、在乌鲁木齐等地建立便民蔬菜直销点、年内未出台新的调价项目等措施,短短四、五个月,CPI从7、8月份的高峰(6.9%),迅速回落到12月份的4.1%,PPI从8月的高峰(19.9%)回落到12月份的5.7%。我认为,成效是非常明显的。三是在经济增速快于全国2.8个百分点的情况下,全年CPI的涨幅与全国的差距由上年的1个百分点收窄至0.5个百分点,是2007年以来与全国差距最小的一年(近五年来新疆物价涨幅一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最大差距高于全国2.2个百分点)。四是当前的物价上涨依然是结构性的,并不是全面上涨。在CPI的八大类价格中,食品类(上涨12.6%)和居住类(上涨5.4%)价格就影响CPI上涨5%,影响程度占了85%;而非食品价格仅上涨2.7%。其次,家用电脑、照相机、电视机、洗衣机、热水器等家庭设备、部分西药及医疗器具、轿车及各类通讯工具等商品的价格都比去年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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