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对全区1560户城镇居民家庭收支情况抽样调查,今年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601.98元,同比增加536.06元,增长8.8%,剔除物价上涨因素影响,实际增长 5.1%;人均消费性支出4730.10元,同比增加402.62元,增长9.3%,剔除物价上涨因素影响,实际增长5.5%。城镇居民家庭收支呈现平稳增长趋势。
一、经济形势向好,收入稳步增长
年初以来,我区国民经济继续向好,工业生产稳步增长,投资增速明显回升,消费品市场运行平稳。调查数据显示,上半年城镇居民家庭四大类收入全面增长。
(一) 工资性收入保持稳步增长。
由于经济形势逐渐转好,企业用工需求迅速回升,就业岗位有所增加等积极因素影响,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上半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5410.97元,同比增加382.90元,增长7.6%。工资性收入在居民家庭总收入中所占比重为72.8%,仍是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二)经营净收入恢复增长。
上半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经营净收入560.69元,同比增长9.3%,扭转了去年同期该项收入的下降趋势。随着经济形势好转,社会进一步安定,城镇居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开始明显回升。
(三)财产性收入有所增长。
城镇居民家庭股息与红利收入以及出租房屋收入的增加使其财产性收入有所增长。上半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财产性收入87.27元,同比增长73.2%。其中,股息与红利收入增长322.0%,出租房屋收入增长63.8%。由于去年同期股息与红利收入基数较小,反映出财产性收入相对增幅较大。
(四)转移性收入明显增长。
上半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转移性收入1373.79元,同比增长21.6%,是可支配收入增长的又一推动力。受政府连续大幅度提高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影响,城镇居民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以及社会救济等转移性收入同比明显增加,分别增长17.1%和18.1%。
二、市场运行平稳,消费明显上升
从城镇居民家庭生活消费情况看,上半年,居民消费趋向活跃,八大类消费均呈现不同程度增长态势。
(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和衣着消费支出显著增长。
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和衣着消费支出分别为322.75元和702.42元,同比分别增长21.4%和10.1%。随着城镇居民家庭收入的不断增长,居民提高生活品质,改善生活与居住环境的意愿得到提升,同时受国家“以旧换新”与“价格补贴”等家电消费政策的带动影响,城镇居民家庭用于购买空调、冰箱和微波炉等家庭设备用品的支出明显增多,人均耐用消费品支出增长34.2%。此外,居民购买家庭日用品和床上用品的支出分别增长16.2%和37.1%。如今,城镇居民衣着消费日渐追求时尚和个性,注重品牌和质地,居民用于购买服装材料和鞋类的支出分别增长9.5%和8.2%。
(二)城镇家庭居住与其他商品和服务消费支出增长。
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居住与其他商品和服务消费支出分别为322.76元和228.65元,同比分别增长2.3%和7.7%。由于居住消费价格上涨,居住成本明显增加,城镇居民用于水电燃料及其它支出增长6.6%,用于居住服务费的支出增长51.8%。
(三)食品支出、交通和通讯与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继续增长。
上半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食品支出1794.30元,同比增长6.4%。由于粮油类、肉禽蛋水产品类、蔬菜类等主要食品和副食品价格的上涨,城镇居民的食品消费支出明显增长。其中,粮油类人均支出269.90元,同比增长6.6%;肉禽蛋水产品类人均支出454.02元, 同比增长7.4%;蔬菜类人均支出180.59元, 同比增长9.5%。与此同时,受市场价格持续走高影响,消费环境发生变化,城镇居民家庭部分副食品的实际消费量则出现不同程度的缩减。调查数据显示,上半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羊肉4.45千克,同比下降12.9%;人均消费牛肉6.61千克,下降2.1%;人均消费鱼、鲜菜和鲜乳品等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上半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交通和通讯支出548.25元,同比增长16.6%。其中,人均交通支出301.56元,同比增长25.4%;人均通信支出246.69元,同比增长7.3%。
上半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466.12元,同比增长18.3%。其中,文化娱乐用品支出154.16元,同比增长14.7%;文化娱乐服务支出104.77元,同比增长29.1%;人均教育支出207.19元,同比增长16.1%。
(四)医疗保健支出略有增长。
上半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344.85元,同比略增0.3%。主要是居民购买家用医疗器具和医疗费支出分别下降了43.4%和12.7%,由此影响了医疗保健消费支出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三、社会保障支出继续增加
今年上半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社会保障支出764.16元,同比增长24.9%。其中,个人缴纳的养老基金人均290.09元,增长16.1%;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人均308.94元,增长34.9%;个人缴纳的医疗基金人均132.50元,增长23.6%;个人缴纳的失业基金人均25.41元,增长6.1%。
四、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水平有所提高
近年来,自治区各级政府加大了对低收入家庭的帮扶力度,采取多种措施扩大就业门路,加之国家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得到落实,一定程度促进了低收入家庭收入的增长。今年上半年,占全部调查户10%的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55.27元,同比增长7.3%。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1388.21元,同比增长15.3%,其增长幅度高于全区平均水平一倍。得到的社会救济即最低生活保障收入人均148.91元,增幅为34.9%。但与全区城镇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相比,其差距依然很大。随着《自治区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水平将会得到明显提高。
五、需要关注的问题
上半年,我区城镇居民收入和消费均呈现出明显增长趋势,居民家庭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但消费品市场价格上涨,尤其是关系百姓日常生活的粮、油、肉、蛋、蔬等重要食品、副食品价格的上涨,一定程度增加了城镇居民的生活负担,更使低收入居民家庭的生活雪上加霜。因此,各级政府要继续重点关注民生,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及时有效遏制市场物价过快上涨。采取诸多措施全力推动民生工程,例如低保政策、就业扶持政策、临时救助政策、安居房政策、养老金减免政策,以及大病救助、助学金、慈善补助款等等,对贫困家庭施行帮扶、救助,切实解决其实际困难。就现状而言,民生工程仍然任重道远,期盼各级政府继续努力,有的放矢,形成长效机制,齐心协力建设共同富裕的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