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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统计科学技术进步奖终审结果公示

2021-10-27

       第一届统计科学技术奖终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统计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第一届统计科学技术进步奖终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材料在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和中国统计学会网站(http://www.nssc.stats.gov.cn/)公布,公示期20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由中国统计学会予以公告。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必须在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正式向中国统计学会书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亲笔签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中国统计学会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逾期或匿名的异议均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中国统计学会,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75号,邮编100826。 

  附件:1.第一届统计科学技术进步奖终审结果公示表 

              2.成果公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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