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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2018-03-14

  

国家统计局伊犁调查队,各地、州、市、县(市、区)调查队,总队各处(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统计局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工作方案》要求,经2018年3月7日党组会议研究,定于3月下旬及4月中旬举办两期总队机关、各地、州、市调查队县处级干部和各县(市、区)调查队负责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第一期:
报到时间:2018年3月18日;
培训时间:2018年3月19日至3月23日。
第二期:
报到时间:2018年4月8日;
培训时间:2018年4月9日至4月13日。
二、培训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党校干部教育学院。
报到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西后街55号,自治区党委党校新疆行政学院2号楼大厅
三、培训内容
    (一)十九大精神专题辅导;
(二)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讲座。
四、参加人员
总队机关、各地、州、市调查队县处级干部,各县(市、区)调查队负责人。(见附件名单)  
五、培训要求
  1.请各单位提前安排好工作,保证培训人员、培训时间、培训质量;
2.培训人员自带《党的十九大报告》原文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
3.请参训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办理住宿。
4.参训人员不得带车。
六、联系方式
自治区党委党校干部教育学院
联系人:杜新;电话:0991-2622534,13999982229
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
联系人:苏健;电话0991-2691712;***********
 
 
 
    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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