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2018-01-03

 
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国农普办字[2017]14号)文件要求,各地、州、市、县(市、区)调查队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推荐,自治区农普办评审,确定国家统计局阿克苏调查队为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农业调查处副处长高西京同志为全国农业普查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现在本系统范围内予以公示。
先进集体        国家统计局阿克苏调查队
先进个人        高西京 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农业调查处副处长
公示期为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公示期间,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评议,如对公示的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甘新枝     联系电话:0991-2690545
电子信箱:hul_zd@stats.gov.cn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379号键龙大厦22楼
邮政编码:830000
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1日

  

分享:
微讯

版权所有: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
新ICP备06003784号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379号键龙大厦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