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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2017-08-30

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是国家统计局派出机构,即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结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独立向国家统计局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的主要职能是:
(一)组织实施城乡住户收入消费、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生产价格、投资价格、居民消费价格、农产量、农业中间消耗、服务业、规模以下工业、商业、固定资产投资等国家抽样调查制度;组织实施有关企业景气、企业集团、退耕还林还草监测、农村贫困监测、农民工统计监测调查、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等专项调查制度。
(二)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快速反应调查,开展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专项调查,及时报告新疆的突发性经济事件和重大社会经济问题等方面信息;
(三)组织开展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专项调查;
(四)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授权,公布有关统计资料;
(五)依法查处调查队系统及其调查对象的统计违法案件。
(七)负责调查总队机关人事、财务工作,管理市县调查队人事、财务工作。
(八)负责调查总队机关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市县调查队纪检监察工作。
(九)受国家统计局委托管理区县调查队;组织指导市县调查队的业务工作。
(十)完成地方政府委托的有关统计调查;
(十一)完成国家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成立于2005年11月8日,是隶属于国家统计局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属中央直属统计调查机构。主要承担国家统计调查任务,同时也承担地方物价调查、城镇及农村居民住户调查、农产量调查、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调查等任务。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本级内设17个处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部门决算包括: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部门本级决算1个预算单位。
纳入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本级
 

 
第二部分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表: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 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2016年收入合计为598.26元,2016年支出合计为601.52元,其中用上年结转资金支出3.26万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2016年收入合计为592.86元,其中:基本支出38.26万元,项目支出560万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2016年收入合计为601.52元,其中:基本支出41.52万元,项目支出560万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2016年年初结转资金3.2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结转3.26万元,2016年年末结转资金0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2.4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5万元,较2015年预算减少支出0.04万元,较上年下降1.61%;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5万元,较上年减少支出0.04万元。
2、公务接待费情况。2016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2015年一致。
(二)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6年无会议费支出
(三)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6年培训费支出15.23万元,较上年减少支出7.14万元,较上年下降31.92%。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入支出情况。
1、收入情况。2016年总收入598.26万元,较上年增加189.29万元,增长46.28%,其中: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598.26万元,较上年增加189.29万元,增长46.28%,增长的主要原因为2016年自治区财政追加了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业务用房购置补助资金2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6年总支出601.52万元,较上年增加192.55万元,增长47.08%,其中: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598.26万元,较上年增加192.55万元,增长47.08%,增长的主要原因为2016年自治区财政追加了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业务用房购置补助资金200万元,增加了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601.52万元,年初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7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29.52万元,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为:一是“访惠聚”经费41.52万元年初未纳入单位2016年度预算;二是财政追加了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业务用房购置补助资金支出200万元;三是年中申请贫困监测调查经费支出88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由于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无地方财政供养人员,因此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
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资产全部纳入中央决算,因此无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的部署对“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调查”和“物价及农产量调查”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工作。从评价结果看,能够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各项支出结构合理,并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确保统计调查项目工作顺利开展
(六)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承担自治区“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调查”、“物价及农产量调查”及“农村贫困监测”调查项目,2016年项目财政拨款收入560万元,项目支出560万元,较上年增加支出20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自治区财政拨付了“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业务用房购置补助”项目,增加200万元预算所致。
2016年项目支出560万元,其中: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目经费支出金额20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35.71%;专项业务费项目经费支出金额为157.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28.13%;统计抽样调查项目经费支出金额为114.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20.45%;农林水事务调查项目经费支出金额为88.0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5.71%。
 
 
 
                                                                                   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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