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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公开2014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告

2015-08-25

第一部分  2014年部门概况及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主要职能:新疆调查总队既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独立向国家统计局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的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承担地方政府委托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1、组织实施城乡住户、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生产价格、投资价格、居民消费价格、城镇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农产量、农业中间消耗、服务业、规模以下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等国家抽样调查制度,组织实施有关企业集团、农民工统计监测调查、农村贫困监测、退耕还林还草监测等专项调查制度。
    2、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快速反应制度,组织开展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专项调查,及时报告本地区的突发性经济事件和重大社会经济问题等方面信息。
3、参与组织实施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专项调查。
    4、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授权,管理和公布有关统计调查数据。
 5、依法查处调查队系统及其调查对象的统计违法案件。
6、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开展统计调查,提供统计数据处理服务。
    7、完成国家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支情况
1、本年收入425.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25.30万元。
    2、本年支出425.3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25.30万元。
   (二)年初预算与实际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年初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17.30万元,全年实际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25.30万元;增加10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4年增加1个项目支出预算项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部门决算单位包括: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本级决算。

附件:第二部分  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2014年部门决算表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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