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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节、古尔邦节期间各项工作的通知

2014年12月18日 访问量:
 

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节、古尔邦节期间各项工作的通知

国家统计局伊犁调查队,各地、州、市、县(市)调查队,总队各处(室):

国庆节、古尔邦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敏感期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要求和国家统计局有关统计调查工作部署,根据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党组的要求,现就做好节日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维稳工作。当前新疆反恐维稳斗争形势严峻复杂。各地、州、市、县(市)调查队、总队各处(室)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张春贤书记820日在自治区电视电话会议、98日在莎车县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充分认识节日期间做好稳定工作的重要性,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保持清醒头脑,强化责任意识,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全面落实好各项维稳措施,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各地、州、市、县(市)调查队、总队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在“两节”期间,原则上不允许离开工作所在地区。特殊情况必须按照《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办公室关于强调节假日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新调办字〔20143号)要求,事先向总队人事教育处报告,并经总队主要领导批准;总队副处级干部离开本地区要经总队分管领导批准。

二、统筹做好各项统计调查工作。当前各项统计调查任务繁重。除常规调查任务外,根据国家统计局的部署,两节期间还将开展千村调查和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调研,完成调查调研工作的也要按照确定的主题总结调查工作,撰写调查分析报告。各地、州、市、县(市)调查队和总队有关处(室)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好时间和人员力量,确保各项常规调查和重点调查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三、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各地、州、市、县(市)调查队和总队各处(室),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守纪律,强化廉洁意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国家统计局和新疆调查总队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过一个务实勤俭、廉洁自律、安定祥和的节日。

请各地、州、市、县(市)调查队将“两节”期间值班表通过总队内部信息网FTP报送至办公室“节日值班表”文件夹。

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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