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调查总队生产投资价格处被授予自治区直属机关“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2008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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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党组和总队妇委会的正确领导和具体指导下,按照《自治区直属机关创建“巾帼文明岗”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2007年3月,生产投资价格处根据本处特点,积极开展“巾帼文明岗”的创建活动。通过参加区直机关妇工委的创岗培训、参观先进单位创建经验介绍等,生产投资价格处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具有业务特色的档案资料,同时,又根据建岗《实施细则》,制定了创建目标、创建措施、服务内容、量化考核标准及工作人员岗位细则,并以此为契机号召全处同志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11月下旬区直机关文明办对生产投资价格处创建“巾帼文明岗”进行了检查验收。近日,自治区直属机关妇工委下发了《关于命名表彰自治区直属机关“巾帼文明岗”的决定》(新直妇字﹝2007﹞16号),授予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生产投资价格处等39个岗位自治区直属机关“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